住建部關于落實國務院取消相關職業資格決定的通知
建辦人[2015]12號
國務院決定取消的建筑保溫工程項目經理、地面供暖工程項目經理、建筑防水工程項目經理、古建園林工程項目經理、裝飾(住宅)監理(師)、裝飾項目經理、裝飾材料管理師、裝飾資料管理師、裝飾施工管理師、裝飾質量管理師、建筑裝飾設計師(含室內陳設、家具與廚衛、幕墻設計)、建筑表現制作師、室內設計師、景觀設計師、房地產置業法律顧問(咨詢師)、等22項職業資格,均為住房城鄉建設部有關直屬單位、部管社團自行設置的、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
2015年3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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